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分类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吗?

2023-05-26 10:18:43 来源:剧情啦

一、

解除公司承包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医疗期满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另外,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例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且该解除无须任何的理由,但须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对于试用期满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虽然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劳动者不履行该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替代。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二、

协商解除的两种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提出解除的主体不同,可以将协商解除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另一种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前述两种情况协商解除的不同在于,前者,即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后者则不需要。无论是哪种情况的协商解除,法律均没有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方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三、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吗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超过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内,比如2. 5倍,就不会受十二年的限制,这时劳动者可以拿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超过的部分就有可能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上,这部分还是要纳税。

计算方法为:扣除三倍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个人缴税月工资。再以个人缴税月工资为基数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但是个人按国家和地方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标签: 解除公司承包合同 协商解除的两种情况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授权签字人相应的职责权力有哪些?授权签字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工贸公司经营范围有什么?工贸公司要求注册资本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是什么?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吗?
民事诉讼状怎么写样板?在书写起诉状之前应当做什么?
食品卫生法规定哪些食品不合格?食品不合格具体表现是什么?
行政诉讼与行政仲裁有什么不同?民事诉讼无特殊情况必须公开审理吗?
什么是拍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拍卖合同纠纷?
单位集资房没土地证可以过户?办理土地证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土地承包合同转让无效怎么办?土地承包合同转让无效的方式有哪些?
税金中的滞纳金怎样计算?税款滞纳金的比例是多少?
知识纠纷
1 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是什么?合同履行和不履行的区别在哪里?
2 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继承人所有吗?土地确权后要盖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3 不计免赔责任险指的是什么?不计免赔险分类有哪些?
4 诉讼离婚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起诉?诉讼离婚需要户口本吗?
5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的是什么?家庭财产保险附加险包括哪几种?
6 父母坐牢影响几代人?父亲因犯罪而受到坐牢的刑罚会影响子女吗?
7 残疾证有什么优惠?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残疾证?
8 对建筑工程合同的行政监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事后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法
反倾销税实施的目的是什么?征收反补贴税的条件与征收反倾销税的条件基本相同吗?
婚姻树没有树枝什么意思?婚姻树是什么书?
婚姻财产律师费用多少?起诉离婚需要走哪些流程?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区别有什么?委托收款协议要写哪些内容?
离婚后想争儿子抚养权能成功吗?儿子抚养权会判给谁的?
个人老板拖欠工资怎么起诉?被拖欠多少工资可以起诉?
违法分包的处罚依据有哪些?违法分包的情形分为几种?
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我国的行政合同有哪几种?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内容是什么?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哪些情形处拘役并处罚金?
过不了户中介有责任吗?买二手房找中介要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法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分类是怎样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可分为哪三大类?

2023-05-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内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哪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023-05-25

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有哪些?

2023-05-24

劳动仲裁有哪些仲裁程序?劳动仲裁怎样受理?

2023-05-24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时间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答复怎么办?

2023-05-24

口头遗嘱形式有哪些严格的法律限制?口头遗嘱的定义是什么?口头遗嘱形式主要有哪些?

2023-05-24

劳动纠纷
预防商标抢注要怎么做?商标抢注不合法吗?
户口迁移的流程是什么呢?户口迁移去哪里办理?
施工安全协议书的重要性多大?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内容有施工安全保证金吗?
安全事故的级别是怎么划分的?安全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罚款的执行特殊规定有哪些?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哪些?
军人结婚就不能离婚了吗?现役军人不得与居住在香港的外国人或者澳门人员结婚吗?

法律咨询网版权所有 2005-2023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31  联系邮箱:434 922 62 @qq.com